权力基本编码 36100401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23014672262X436100401900001
办事对象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处(科)室 价格成本调查队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23014672262X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1711\\\/t20171106_960844.html
承诺办结时限 3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股
  • 窗口地址
    府前路原行政服务大楼三楼325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除法定节假日外)
  • 电话号码
    0797-3336039
  • 咨询邮箱
    xfxfgw@126.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窗口地址
    府前路原行政服务大楼三楼308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除法定节假日外)
  • 电话号码
    0797-3331199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税收财务;招标拍卖
权限划分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者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制定价格)过程中的成本监审行为。
行使内容 定价机关原则上应当对生产经营同种商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的所有经营者实施成本监审。经营者数量众多的,可以选取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经营者实施成本监审。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未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QiTa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或服务项目,都应进行成本监审。
【不予批准的条件】 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应进行成本监审。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没有正式营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除外。查看详情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级定价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履行主体责任,对成本监审结论负责。查看详情
《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第174号)(省政府令第174号)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制定价格权限和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工作。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九十二号)(主席令第九十二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账簿、文件以及其他资料。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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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进行非情形申报,查看材料请点击 → 查看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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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经营者提供成本监审所需资料需要注意什么?
答案经营者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商品或者服务成本监审所需资料(以下简称成本资料),并对所提供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问题1、成本监审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案(一)按照定价机关要求和规定表式核算填报的成本报表,主要成本项目的核算方法、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及其相关依据;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 (三)生产量、销售量、服务量以及相关的统计报表; (四)成本监审所需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