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00071101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230146726687400071101700001
办事对象 非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信丰县民政局 责任处(科)室 社会事务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230146726687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1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信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 窗口地址
    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北路300号县民政局四楼社会事务股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7106891
  • 咨询邮箱
    gzsxfxmzj@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信丰县民政局办公室
  • 窗口地址
    嘉定镇阳明北路300号县民政局四楼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3311412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资质认证
权限划分 县级
行使内容 慈善组织认定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未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2.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3.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批准的条件】: 1.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 2.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主席令第43号第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款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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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慈善组织认定结果样本
问题问:在申请表填写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答案答:1、申请表需由法人或被委托人填写,申请表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参照范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3、申请书中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应与事实相符。 4、申请单位名称应填写公章全称。 5、材料名称应与提交的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