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0131006018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2335214358224000131003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登记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科)室 基层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233521435822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2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t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基层分局窗口
  • 窗口地址
    基层分局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7:30 (除法定节假日外)
  • 电话号码
    0797-3308869
  • 咨询邮箱
    xfgsqyzcj@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市监局办公室
  • 窗口地址
    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B栋市监局5楼办公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7:30 (除法定节假日外)
  • 电话号码
    0797-3311492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准营准办
审批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县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PianYiFuWuDian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n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n3.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行使内容 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审批结果有效期 无限期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t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携带相关材料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本省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t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予以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8号)法规(国务院令第49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国务院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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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问: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才能证明成员是农民身份?
答案答:在登记注册时,如果成员是农民身份的,必须提交农业人员户口簿;无农业人员户口簿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成员不属于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成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证明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书。
问题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硬性的条件?
答案答: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点成员总数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