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 36101207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60723014672342H436101202300002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行使层级 | 县(市、区)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信丰县司法局 | 责任处(科)室 | 公证处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2360723MB014176XR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特殊程序 |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7个工作日 | ||||
受理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受理时限 | 15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根据法律规定时间办理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

咨询途径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联办机构 | 司法局办公室 | ||||||
服务主题分类 | 职业资格 | ||||||
权限划分 | 由县级司法部门负责公证员执业的审核转报 | ||||||
行使内容 | 公证员应当如实填写自己的执业实际情况,办结业务案件及心得等再将材料提交到主管部门审核转报。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
相对人权利 |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 | ||||||
相对人义务 |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 | ||||||
是否支持通办 | 支持通办 | 通办范围 | 全县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不支持网办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未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