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0141004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2301467212374000141017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信丰县统一战线工作部 责任处(科)室 综合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230146721237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县委统战部民宗股
  • 窗口地址
    信丰县市政大道56号县委统战部A栋620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7:30 (除法定节假日外)
  • 电话号码
    0797-3339586
  • 咨询邮箱
    xfxwtzb2019@126.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县委统战部办公室
  • 窗口地址
    信丰县市政大道56号县委统战部A栋604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7:30 (除法定节假日外)
  • 电话号码
    0797-3336329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民族宗教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准予XXX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县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未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PianYiFuWuDian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依照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中央政府各部门之间所进行的分配方式
行使内容 负责本辖区“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
审批结果有效期 3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重新申请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本省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捐赠不附带条件; 2、捐赠用于与提出申请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
【不予批准的条件】 1、捐赠附带条件; 2、捐赠不是用于与提出申请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规章(国宗发〔2018〕11号)第七章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章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第三十六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的依据是《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捐赠不附带条件; (二)捐赠用于与提出申请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目的; (二)捐赠组织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材料; (三)捐赠使用计划。 第三十九条 宗教团体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四十条 全国性宗教团体举办的宗教院校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举办的宗教院校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四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四十二条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查看详情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法规(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六十条江西省人民政府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附带条件的捐赠。 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应当报业务主管的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全省性宗教团体举办的宗教院校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应当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应当报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审批。查看详情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法规(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附带条件的捐赠,接受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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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关于准予XXX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
问题法名和身份证名写反了可以吗?
答案不能,请您再重新填写一份。
问题场所名称可以写简称吗?
答案不能,要填写全称。
问题材料不够清晰可以吗?
答案请您提供清晰的材料。